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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校园交通管理 确保校园交通安全

发布时间:2009-11-21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

  一起交通事故引出的两则规定修改

  2009年9月15日上午,我校老校门东侧陡坡发生一起摩托车与电动车相撞事故,事故中车辆严重受损,其中一名当事人被撞倒在地,伤情较为严重。

  为保证学生和教职员工的校内交通安全,根据《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和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市区部分区域道路禁止摩托车通行的通告》的规定,结合我校道路交通的实际情况,我校分别于9月18日和9月29日颁布了《开云官方网站关于加强校园交通管理的通告》和《关于在校园内严禁汽车超速行驶及使用远光灯的紧急通知》。

  车流量大,违章行驶埋下安全隐患

  近年来,校园内的有车一族越来越多,校园里各种车辆的数量增长迅速,主要包括学校班车、校内通勤车、私家小车、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部分车主罔顾交通安全规则以及我校地形地貌特点,晚间打远光灯在校园内穿行,随处停车,高速行驶等,这些都威胁到了我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为校园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

  据校保卫处金之庆处长介绍:"9月15日发生在老校门东侧陡坡的电动车和摩托车相撞的交通事故给我们敲响了校园交通安全的警钟。对此,学校迅速作出反应,出台了校内交通管制的相关政策,9月18日进入劝阻管制的试行阶段,10月中旬正式进入了强制管理阶段。"

  "安全第一,方便第二,一切交通管制工作都是为了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卫处金之庆处长道出了校内交通管制的目的。多渠道宣传新规定

  记者在校园内随机采访部分驾驶者和行人,除少数学生行人外,绝大多数师生员工都对加强校园交通管理的新规定有所了解,尤其是车辆驾驶者。

  校车队聂建龙队长介绍说:"校车队每月都召开安全学习会议,司机们对学校的这两项新规定都有过仔细了解,并认为很有必要。全国每年因为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在总死亡人数中占极大比例,因此在生命面前,安全第一,方便第二!"

  中文与新闻传播系党总支书记舒欣表示:"新规定出台后,学校向各系部发告了通知,中文与新闻传播系已组织教师学习新规定。"

  人们除了可以在校门口等地看到醒目的公告外,点击校园网站首页也可以看到新规定的具体内容。

  多管齐下,成效初显

  谈到新规定的实施情况时,保卫处的金处长表示:"首先主要由工作人员对不遵守新规定的驾驶人员进行劝阻。"明深物业管理处的工作人员介绍:"9月15日当天在学校所有不适合车辆通行的地方都新增了交通障碍。并对出入车辆进行登记,加强管理。明深物业还特意对保安进行了文明用语培训,要求保安用语文明礼貌规劝进出车辆的车主遵守学校规定,争取车主们的理解和支持。

  新规定的实施取得了明显效果,目前,各机动车辆在校内能自觉低速行驶,并能自觉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行人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

  师生员工普遍表示,新规定在消除校园交通安全隐患、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规范校园交通秩序等方面起到了重大作用。

  此外,学校将加快配套设施的建设,改善道路的微循环,使校内交通更加合理,同时,学校还将加强对校内车辆的管理,并尽量减少校外车辆入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