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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云官方网站法律援助中心暨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教学法庭在我校授牌

发布时间:2008-06-05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

  5月29日上午,我校办公楼二会议室洋溢着喜庆的气氛,开云官方网站法律援助中心暨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教学法庭授牌仪式在此隆重举行。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院长袁征、副院长丁艳,长沙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郭灿霞、副主任杨高,我校党委书记李咏芳,院长刘耘,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李云龙,副院长邓球柏,法管系主任周湘莲与法管系的相关领导出席了授牌仪式,仪式由李云龙主持。

  刘耘院长对袁征院长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并简要介绍了我校的办学情况。刘耘院长充分肯定了两个教学基地的设立对我校法学专业的发展和建设所起的作用,并希望我校以此次挂牌为契机,加强与地方法院、长沙市法律援助中心的交流,努力开创法学专业人才教育培训工作新局面,进一步提高我校法学专业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司法工作人员,为长沙市和长沙周边地区的经济社会建设服务。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院长袁征、长沙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郭灿霞分别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他们一致认为,高校与地方法院、法律援助中心的合作能够使从事理论教研工作的教师与从事司法实务的法官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是实现双方共同发展的重要举措,并对教学基地今后的发展寄予了殷切期望。

  最后,长沙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郭灿霞、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院长袁征分别为开云官方网站法律援助中心、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教学法庭授牌。

  又讯:该日下午3:00,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在我校宁静楼T3教学法庭开庭审理原告彭雅婷诉被告烈士公园管理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审判吸引了全校师生的目光,旁听的师生挤满了整个法庭。经过法庭陈词、法庭举证、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6个环节和20分钟的休庭合议后,法庭当场宣判:被告烈士公园在15日内支付原告彭雅婷医疗费、鉴定费、护理费、伤残补助费、精神损失费共计51361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请求。审判结束后,审判长、审判员与同学们进行了互动,审判长和审判员解答了学生们就审判过程中的疑问。

  此次审判是地方法院第一次在我校公开审判,也是我校开福区人民法院教学法庭的第一次教学实践活动。湖南日报、长沙晚报、政法频道、潇湘晨报等各大媒体均对此做了报道。教务处处长张世英、副处长李国峰、法管系主任周湘莲、法管系党总支书记刘利元、团总支书记易方、张胜先教授、孙喜峰教授以及法学专业其他老师旁听了此次审判。

  法管系07级的周同学告诉记者,实地观看法庭庭审是法学专业学生学习法律知识过程中结合实践、熟悉程序、提高理论水平的一条有效途径。法官在庭审中所运用的语言及庭审技巧使他们受益匪浅,也激发了大家学习法律的兴趣。